罰款1萬元 工讀生虧大了


〔記者徐夏蓮、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真的是「了很大!」中市警方暑假執行青春專案迄今,一共逮到53位未成年人抽菸,得強制上戒菸課,最慘的是賣他們菸的53位便利超商店員,全被依違反菸害防制法,各罰款1萬元。


台中市衛生局保健科昨天指出,賣菸給未成年人的店員中,大半是工讀生,1個月都不見得賺得到1萬元,被開罰1萬元,有的難過地當場快哭出來,表示看到消費者來買時騎著摩托車,心想騎摩托車有駕照,一定滿18歲,怎麼會知道他們竟是未成年。


被罰的工讀生有人為此還上市長信箱、衛生局長信箱投訴,表示他們辛苦打工,真的無力負擔這筆「巨款」,請衛生局法外施恩。


必要時 可要求出示證件


衛生局長林登圳表示,最近他蓋章核准這些違反菸害防制法開罰的公文,連他都蓋到手軟、心痛,但警方依據這些未成年人買菸發票的時間、店家,由店家提供的資料找到這些賣菸的店員,全都罪證確鑿,不可能不罰。他拜託店員們,賣菸品時一定要弄清楚對方滿18歲了沒有,必要時可請對方出示證件。


衛生局表示,繳不出罰款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;行政執行處則會根據被罰款者提出分期繳交的要求,予以分期,一般10萬元以下罰款,最多可分6期,但只要有1期未按時繳納,即取消分期繳納優惠。


衛生局保健科表示,菸害防制新法今年元月11日施行迄今,中市一共開罰245件,其中7月迄今就佔了53件,少年被罰強制上戒菸課如果不去上,家長依法可罰2000元以上、1萬元以下。


針對不能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規定,衛生局指出,被罰的店家都表示,早就要求店員自行注意、負責,一旦被逮獲,店員當然全得自行吸收罰款。


衛生局提醒吸菸的民眾,拿菸「請客」給未成年人抽,罰款金額和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一樣,要被罰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;未成年人自己抽還拿菸請同儕,不僅要上戒菸課,一樣要被罰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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