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黃良傑/屏東報導〕畢業季節,許多畢業生愛在部落格上抒發情感,有懷念、有期待,也有批評,但現在可得小心了!
屏東縣一所高職王姓畢業生以筆名在自己部落格上暗喻學校是「煉獄」,引起校方不滿,對學生記過並要求寫悔過書。家長認為只是孩子的心情文章,非惡意攻詰,校園不應有白色恐怖,拒寫悔過書。校方強調學生抒發情感也要守法,昨天畢業典禮後,雙方於校長室爭執無果。
屏縣一私立商職昨天歡喜舉辦畢業典禮,卻有一位王同學黯然神傷,因為他對學校的情感,寫成一篇「煉獄╳╳」(╳╳是校名)文章,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。因學校即將招生,該商職校長四日上網打校名關鍵字,檢視入口網站有無提供學校官方網址,意外發現了這篇文章,大感憤怒,除要求王同學寫悔過書外,並在他的部落格上道歉,告知上網訐譙學校的網友。
王同學雖已刪文,卻未道歉或寫悔過書。校方指學生詆毀校譽,家長認為學校小題大作,雙方僵持不下。
「煉獄╳╳」寫著:「絕望的冬季,引領我來到╳╳煉獄,那年的困惑,帶領我進入設計天堂……經過許多的秋冬,經歷了不少的公差。」文章透露對學校抓他當公差的不滿,暗指董事長的言行影響學子們飛翔。王同學將這篇稿子投到校刊,當然被退回,畢業前夕索性貼在自己部落格上,有些網友上網聲援、訐譙學校。
王同學一年級下學期才轉到該校,他質疑公差太多,學校解釋公差並非勞動服務,而是延伸所學的相關專業,例如請廣告設計科製作海報、美容美髮科義剪等,但三年級同學一律不出公差,專心準備證照考試和其他重要考試。校方強調,不會不讓王同學畢業,只希望當抒發畢業感想時也要謹言慎行,不要觸法。
律師吳澄潔表示,王同學的部落格未加密,任何人都可以進入,屬公開網站,煉獄的說法提及校名,不無有詆毀之意,但仍需視其有無惡意;若詆毀之事是可受公評,且能加以舉證,或只是引述曾公開討論過的內容,就不算觸法。
吳澄潔建議,畢業生若在自己的部落格貼上具批評性的言論,應該加密,才不會給自己或學校帶來不必要的困擾。
8591